Friday, January 06, 2006

1月8日,為生命起立﹗


1月8日,為生命起立﹗(原文刊於「1.08尊重生命及反虐殺大遊行」號外中,歡迎各位轉寄轉載。1月8日「尊重生命及反虐殺大遊行」,下午二時於遮打花園集合,遊行至政府總部交請願信。活動與任何政黨無關。詳情可參閱以下網址:http://www.animalearth.org)

生活在一個節奏急促的城市中,我們自有一套方法,去衡量事情的緩急輕重。舉例說,禽流感、孔雀石綠、豬鏈球菌等事件直接威脅人類健康,輕易成為報紙頭條;旺角幾隻小貓被扭斷手腳,大部分人既不聞其聲,亦未睹其狀,自然事不關己。

但是,你可有想過,這些事情之間其實是有關連的﹖那就是: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關係,已到了要作出抉擇的時候了。

—社會發展與動物生存權利

禽流感、孔雀石綠、瘋牛症、豬鏈球菌等之所以出現,說到底還是因為人的貪念。部分飼養者在一個極狹窄的環境中飼養大量禽畜,餵以改造過的飼料,讓牠們超乎常理地快高長大,接著就是貨如輪轉薄利多銷。同樣地,城市快速擴展,人人期望樓市暢旺,卻又是否想到,那些「豪宅」、「中心」所佔用的土地,是剝奪動物的生存空間而來的﹖人類高度發展,把動物逼向邊緣,牠們只能棲身於陰暗的後巷,在垃圾堆中覓食,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

也許有人會說一句「天生天養」,但城市的規劃、設計,往往只以人類為中心,何嘗想過其他動植物的處境﹖以前的貓狗可以在垃圾堆中,找人吃剩的東西來裹腹;現在的垃圾,除了食物外,還有膠袋、發泡膠、各樣包裝,吃下去反而會死。以前沒有車;現在,一隻貓/狗要過馬路,除非上帝像分開紅海那樣,把所有車撥開,為牠開路。以前貓狗生病,牠們懂得找野草藥自我治療;現在連草也沒一條,更遑論草藥。在這種情況下,只說一句「天生天養」,難道不是最風涼的風涼話嗎﹖

—與文明相悖的物種岐視

香港為喻為「國際城市」、「動感之都」;香港人也一直努力維護這個美好的形象。當我們知道社會上有人岐視新移民、基層人士、傷殘人士等弱勢社群時,大家都會紛紛作出指摘,並為受害者爭取更多的保障。為甚麼﹖因為這些事與香港人的自我形象不符;我們不容許壞份子破壞香港的形象,也不容許下一代被「偏見」玷污。

然而,與此同時,香港保護動物的法例,卻遠比歐美等地落後;在香港,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罰款$5000及監禁六個月。饒是如此「輕量級」的刑量,過往仍鮮有案例被判至這個程度。這個情況背後有一個信息:「在這個城市中,某些壓迫是被允許的」。難道這就是我們理想中的香港﹖難道這就是我們留給下一代的教誨,好讓孩子們將來成為「被害者」/「加害者」的其中一方﹖

—變態殺人與「被默許」的暴虐

外國早有數據顯示:以虐殺動物為樂的人,最後往往演變成連環殺人犯。1997年,日本一名年僅十四歲的少年先後殺死兩名年紀比他小的兒童,更將其中一名受害男童的頭割下來,掛在小學的校門外。兇手被捕後,不諱言他在殺人前已有虐待動物的習慣;他曾肢解過昆蟲、解剖過幾隻貓;當殺害動物再不能帶來快感時,他就把目標指向人類。日本法官把少年判刑的同時,亦判處犯人父母須向受害者父母賠償一億四千萬日元,原因是「這對父母忽視管教,致使慘劇發生」。

許多叫人大吃一驚的事,往往早有徵兆,只是人詐作不見。社會一方面對變態殺人犯提心吊膽,除之而後快;另一方面卻對虐待動物行為袖手旁觀,豈不是自相矛盾、精神分裂﹖

動物與人,都是地球村的一份子;
如果牠們流離失所,那代表我們的城市冷漠無情;
如果牠們慘遭虐殺,那代表我們的城市麻木不仁;
還牠們一個生存權利,還自己一個仁愛都市;
你已臨到抉擇的關口,
1月8日,為生命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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