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8, 2006

不正常反應

一個人失戀
應該會做一堆事情
至少寫blog發洩下是其一
哭一場是其二
但我卻好像甚麼也沒有做

寫blog?心情太差了
這分鐘叫心叫自己忘記他
下就分鐘就偏偏想起往日的事蹟
怎能寫下兩隻字
最多也是在newsgroup寫兩句
或者post一段歌詞發洩一下
(BTW, 忘記了那首歌有一句歌詞
大約意思是"每首歌好像也在寫我)

哭?一滴眼淚也哭不出來
可能是之前一個月更的接受了一些事
又或者有一些似有還無的假希望
令我這一分鐘可以好過一點

我唯一一樣失戀的行為
是深夜的心煩的時候
偷偷在窗台抽煙

不過事實就是事實
他的心不在就是事實
得到肉體得不到心
也是沒有用
也是給我自己的慰藉

Does he deserve it or not?
其實唔應該係我關心的問題
我要關心的應是我是否deserve a new/better love affair
我也希望可以有一個新開始
散拖也好 真正的ltr也好
我也希望有人可以填滿我的生活和心靈

不過一個31歲的人要重新開始
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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