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7, 2006

禁煙與梁文道

專欄述說香煙文化受責難

【明報專訊】新禁煙條例生效前夕,梁文道在多個專欄發表文章,回味香煙在歷代社會和電影文化的角色和文化價值。文章刊登後卻激起迴響,多名讀者紛紛去信投訴他,直斥他「不負責任、教壞人」。

他表示,社會並沒有理性討論禁煙政策,把吸煙者單純地「妖魔化」,企圖將香煙滅絕。

指社會無理性討論禁煙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長周一嶽於禁煙條例通過後說「現在是時候戒煙了」,期望新例在推動煙民積極戒煙。梁文道認為,政府制訂禁煙政策,應以平衡煙民和非煙民的權益作基礎,保障雙方各有其合適生活空間,並非以「家長式」心態,「為了你好而叫你做什麼,不准你做什麼」。

促平衡煙民非煙民權益

他反駁,兩間電廠排放廢氣,造成空氣污染而殺的人,隨時多於全港煙民,含酒精、飽和脂肪的食品亦對市民身體健康造成影響,「很多東西都對自己不好,例如拒絕運動和飲過量咖啡等,為何政府沒有立法禁止食物含飽和脂肪?」

他批評,政府沒有仔細分析吸煙令社會負擔的公共成本,是否較其他社會問題嚴重,卻簡單地以宣傳工程,把吸煙塑造成「十惡不赦」,換取社會對政策的支持。

不滿宣傳工程把吸煙者妖魔化

他又指出,早前在專欄內撰文描寫香煙文化,即時收到讀者投訴,直斥他「不負責任、教壞人」,又批評「你有吸煙自由,我也有殺人自由啦!」,令他感到社會討論禁煙時變得不理性,任何非負面的吸煙評論皆受人批評。他建議政府以更正面態度討論禁煙,如呼籲煙民多顧慮身邊人和照顧個人健康等,並非以激進手法批判吸煙人士。


梁文道所提出的論點,其實是相當合理的,只是有些東西政府沒有做過,只是香港市民和傳媒慣於二元分的思考方法,另外有些數據是梁文道自己沒有掌握,如果他得到這些數據後而不再糾纏於這些論點,就是令人敬服,相信他是真正的理性討論。

煙仔的確在文化中扮演過一些角色,而且是頗重要的角色。在以前的電影中,一個人煩惱,鎖一鎖眉頭加點起一枝煙仔,就交代了一切,但我們是不是可以有一個更健康的替代品?煙仔的推廣計劃有很多是有研究價值,但同樣,不做成非要把它保留不可的理由。說真的,煙仔大概完成了他的歷史任務了。

"梁文道認為,政府制訂禁煙政策,應以平衡煙民和非煙民的權益作基礎,保障雙方各有其合適生活空間,並非以「家長式」心態,「為了你好而叫你做什麼,不准你做什麼」。"其實這樣的說法是合理的,健康推廣、公共衛生說的也是一個經深思熟慮的個人選擇,而不是家長式的做事方法,所以沒有立法禁止自殺。但在討論權益時,一個人追求健康的利益卻應大於另一個人追求享受的權利,否則一個人享受斬人的樂趣,他這方面的權利也應得到保障。妖魔化的宣傳工程是比較容易達成效果,但這種方面很危險,而且令問題不能根治,幸好政府可能在官員的言談間表現了這種看法,但在廣告大概也沒有這種表達,"妖魔化"的看法最主要還是在議員、大眾、傳媒和部份學者間。

至於兩間電廠排放廢氣,造成空氣污染而殺的人等等,說的也是合理的,不過數據顯示煙仔實在太強,而且吸煙人數也不是太少,所以做成的人命損失,兩間電廠還未及得上。不過,當完成室內禁煙後,電廠和汽車的污染應該是下一個議題。不過說來得逼切是食物和運動,梁文道問為何政府沒有立法禁止食物含飽和脂肪,因為科學數據還未充足,至少飽和脂肪不應多於多少還未知道,所以未能定下準則。

有一點梁文道沒提出,但我對禁煙條例有異議的是室外地方,如沙灘的禁煙,科學數據說明了室內地方抽煙,污染物和微粒會大幅增加,即使常用的抽氣設備也只能作改善,但不能改變這個情況。但室外的情況則大大不同,那些污染物增加的幅度不是太大,實在沒有太好的數據去支持在室外地方禁煙。這種情況下禁堙似出於道德考慮多於科學理據。

不知梁文道有沒有提及設立吸煙和非吸煙食肆,說員工的可以去非吸煙食肆工作云云。如果沒有,我則很欣賞他,因為這種理論實在是很白痴。明知二手煙有害時,實在不應讓人因工作而吸入二手煙,不能說員工明知有害也去上班是個人選擇,如果這種說法成立,那一些試毒藥的工作也應沒有問題。即使一個自己也吸煙的員工,也不應在一個吸煙的工作環境工作,因為他不應工作增加了他吸入二手煙的機會。

這條禁煙條例的辯論,可以看得清一個人的邏輯,和對自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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